漯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名词解释 附件: 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漯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是市教育局的二级机构,主要职责有: 1.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及教学管理研究。 2.基础教育常规管理及业务视导。 3.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估。 4.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业务培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漯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为市教育局的二级机构,市财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漯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1个预算单位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漯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共有在职职工
6人,离退休人员15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主要任务是:在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准确把握教育发展的定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强力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158.81万元,支出总计158.81万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58.81万元,其中:2016年部门预算结转17.1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1.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5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6万元,占68%;项目支出51.15万元,占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8.81万元。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2.47万元,减少14%,减少的主要原因: 2016年度采购一批网上阅卷系统。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8.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教育支出(类)131.79万元,占年初预算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43万元,占年初预算0.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97万元,占年初预算0.5%;住房保障(类)支出6.62万元,占年初预算0.4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0.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和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要求,压缩开支,开源节流。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6 年减少0.1万元,原因是:全面压缩所有车辆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情况 。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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