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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召陵区教育体育局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4-8 09:4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005| 评论: 0

摘要: 召陵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召陵区教育体育局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中心校、区直各学校、东城教育办:现将《召陵区教育体育局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按照时间节点报 ...

召陵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召陵区教育体育局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校、区直各学校、东城教育办:

现将《召陵区教育体育局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有关材料。

 

附:召陵区教育体育局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018年4月8日

附件:

召陵区教育体育局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教督〔2017〕10号)文件要求,经教体局研究,决定开展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全区各学校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扎实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全区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工作职责

区教育体育局成立校园欺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组织我区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普教股、督导室股室长和各中心校校长、区直学校校长为小组成员,实行各股室分工负责制,相关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1.召陵区校园欺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怀殿

副组长:孙贵甫

 员:常保义  徐新国  王贵涛  张满有  李大更

冀铁豹  李任重  李占芳  郑红举  杨清伟

张新明  张孝伟  姜庆珍  周耀伟  杨军平

林卫华

  2.工作职责:

  组  长: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副组长和成员工作汇报。

  副组长:按照工作职责,履行领导、督促、教育和监管。

  办公室:负责校园欺凌治理及现场处置的统筹协调和宣传工作、舆情处理。

  人事股:学习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指导学校组织教职工培训。

  普教股:指导学校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学生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加强全区学校常规管理,完善学生管理措施,加强全区各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指导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强化学生安全管理; 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指导学校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指导学校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监察室:对在校园欺凌治理中工作敷衍、处置不当,对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督导室: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治理进行督查。组织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开展治理的督导。

各中心校、东城教育办、区直学校负责开展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学生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和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教体局的指导下处置校园欺凌事件。

3.公开电话: 0395-3383986  邮箱slpjaq@163.com

  三、治理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

  四、工作安排  

1.工作部署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治理工作,要成立校园欺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研究和分析本校校园欺凌情况,结合日常学生德育、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在全区学校开展治理活动。

2.活动开展

本次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各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好“七个一”治理活动。  

1)进行一次法制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播放法制录像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

   3)开展一次学生手机不进校园活动。

   4)进行一次问题学生心理集中摸排和疏导: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加强管控;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5)开好一次班队课和国旗下的讲话:各班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手册,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增强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6)完善一批“校园欺凌”防治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7)开展一次“校园欺凌”自查活动。

  第二阶段:

教体局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普教股、督导室要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等情况,按照要求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1.要开展集中教育。各校园要开展以“校园欺凌防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对校园欺凌的防治意识。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要加强预防和疏导。各校园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和信箱并明确负责人。对校园欺凌事件,各校要及时处置、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3.要完善制度和预案。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要强化督查和考核。区教育体育局普教股、人事股、督导室、监察室将联合对各校开展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各校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5.每学期学校要开展的具体工作。

   1)出一期校园宣传橱窗,校园电子屏幕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

2)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

3)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级内排查出心理有问题者、有暴力倾向者、搞小团伙者等,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教,心理有问题者心理咨询室个别进行辅导,做到防患于未然。

4)举办多场法制现场会,让学生知法懂法。

5)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善待身边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全体学生参与,通过学生文章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

   6.校园欺凌事件处置的后续事宜和责任追究。

   1)每个责任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学生和其他人员,要不断加强教育直至消除欺凌隐患。

2)每个责任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被欺凌人实施跟踪关注,防止被报复、心理扭曲、自我放弃等行为的发生。

3)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的交由纪检和司法机关处理。

4)全体教职员工都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在我区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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