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院校,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三、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接受省外院校在豫设置校考考点的学校 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