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关于2018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 通 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漯河籍人员及在漯河工作、学习的外地人员。 2.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及影视话剧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社会其他自愿申请接受测试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学生或单位团体测试请联系测试站,可另行安排测试时间,进行集体报名。 2.教师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为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 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应不低于一级乙等; 4.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导游等特定岗位人员应当不低于二级甲等; 5.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普通话等级标准应不低于二级乙等。 地址:郾城区辽河路305号 市教育局418房间
漯河市语委办 2018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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